一、婚姻期间夫妻赠与房产离婚怎么判决
婚姻中夫妻间赠与房产,离婚判决得看情况。已办过户的,房子所有权转移,按登记定归属,属受赠方个人财产,离婚不分割。
没办过户的,赠与人能撤销赠与。若没撤销,登记在双方名下,是夫妻共同财产,一般均等分。
登记在受赠方名下,法院会结合赠与想法、出资状况等确定是否为个人财产,是共同财产就按原则分,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。
二、婚姻期间赠与房产,离婚后归属咋判
婚姻期间赠与房产,若明确只赠与一方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该房产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参与分割。
若赠与未明确仅给一方,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时,双方先协商分割方式,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。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、双方对房屋贡献等因素,酌情判定房屋归属及补偿问题。比如,若一方婚前付了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,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付首付方,由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总之,关键在于赠与是否明确指向一方,以及各方对房产形成的实际贡献,以此确定离婚后房产的归属。
三、婚姻中受赠房产,赠与人能撤销吗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婚姻关系中受赠房产,赠与人一般情况下不得撤销。
《民法典》规定,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,应当办理有关手续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,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。婚姻关系中受赠房产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且一般不属于可撤销情形。
但存在特殊情况,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、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、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,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。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。
在婚姻中夫妻间赠与房产的情况确实较为复杂,离婚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。已办过户的房子所有权转移,离婚时不分割,而没办过户的则存在多种变数。若赠与人未撤销赠与,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,登记在受赠方名下时法院还会结合多种情况判断。那么,如果一方在赠与房产后反悔,除了撤销赠与还有其他途径吗?在确定房产归属后,后续的产权变更手续又该如何办理呢?若您对婚姻中夫妻间赠与房产及离婚判决相关问题还有疑问,点击网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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